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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建设:助力中国法治现代化 | 社会科学报

2018-01-03 吴欢 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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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思想家韩非子指出:“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这启示我们,在法治建设领域要处理好长远战略和现实战术的辩证关系。

原文:《以智库建设助力中国法治现代化》

作者:本报特约记者   吴欢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伟大复兴的民族梦想日益照进现实,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也日益清晰。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生动实践中,当代中国法治现代化事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突出成就。由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光明日报》智库研究与发布中心等单位主办的“中国法治现代化2017年智库论坛”,将主题确立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征程”。这一主题高度契合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战略部署,旨在为新时代中国法治现代化事业的深化拓展积极建言献策。


明确中国法治现代化的历史方位


党的十九大前夕,大型电视政论片《法治中国》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引发全民关注。全片共分六集,分别为《奉法者强》《大智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上)》《公正司法(下)》《全民守法》,生动全面、深刻立体地展示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中国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将“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作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开创新局面的重要标志之一,进而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政治判断。

  


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公丕祥教授指出,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发展,改革和完善立法体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加快建设法治经济,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统筹推进,坚定推动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深化改革,等等,鲜明展示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和运动方向,凝结着殊为丰富的新时代中国法治发展的宝贵经验。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重大政治判断为中心,党的十九大报告通篇都指引着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的前进方向。沈阳师范大学姚建宗教授认为,党的十九大报告确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历史方位、思想理论基础、战略构思、实践策略、制度完善、文化支撑、强调夯实新时代法治建设的社会基础,为新时代法治建设规划确定了实践行动纲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北京大学朱苏力教授认为,对于新时代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要通过加强分配正义予以解决。他建议,中央政府和立法机关要基于国家总体利益、长期利益进行规划设计,以合理分配社会财富,避免贫富差距过大;要通过民生工程,使各地发展相对趋于平衡;要注意避免出现平均主义,调动每个社会个体的积极性为社会创造财富。


公平正义理念奠定价值内涵


中国古代思想家韩非子指出:“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这启示我们,在法治建设领域要处理好长远战略和现实战术的辩证关系。华东政法大学陈金钊教授认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和法治现代化进程,要统筹协调战略谋划与战术选取,要辩证认识和妥善处理几对矛盾关系:一是中央与地方对于法治的认识差异;二是政治思维、权力思维与法治思维的矛盾;三是采用推进还是演进模式问题;四是法治化与政治化的冲突。五是法律稳定性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系问题;六是做好对实施法治以后的可能风险预测。

  


2016年12月25日,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吉林大学杜宴林教授认为,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必须处理好社会主义价值与核心价值的平衡,从价值追求上特别关注社会公平正义,还要以和谐感为核心,注意核心价值观和平民主义价值观的协调。他提出,首先要强调宽容价值,二要立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中国现代文明建设的基点,三要打造新的人性论,四要通过以正义感为核心的指标体系和以和谐感为核心的社会分配体系贯彻公平观念,最后还要提升法治认识。

  

社会公平正义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涵,也为当代中国法治现代化明确了价值皈依。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胡玉鸿教授建议,为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一是要把人民福祉当成党的事业的出发点,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加强均衡合理调控;二是要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为社会公平正义提供重要制度保证;三是要通过相关制度安排,为社会竞争中的弱势者提供基本保障和救济;四是要坚持司法作为保护正义的最后底线。


积极回应法治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新时代新征程中的中国法治现代化,必然要遵循时代脚步和法治精神,肩负起新的重要使命,不遗余力地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强国建设。学者们对法治建设的几个重大问题给予了积极关注。

  


中国民事法制现代化暨法典化需要继续推进。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这标志着近代百年来的民法典梦想迈出实质性的关键步伐。中国人民大学王利明教授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第一次将人身权、财产权和人格权三项权利并列并要求加强保护。为此,首先要强化保护人身权,禁止非法拘禁、非法限制他人自由。其次要注重保护财产权。这是全球化时代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老百姓的基本民生。第三要保障人格权,这是人的基本权利,最直接的体现就是人的尊严。王利明强调,要在强化保护三项权利基础上,进一步提供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使我们的民法典屹立于世界法典之林。

  


中国刑事司法现代化暨文明化还需大幅提升。国务院近日发布的《中国人权法治化保障的新进展》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中国政法大学张中教授建议,为着力提升作为当代中国司法文明重要标志的刑事司法文明,要全面贯彻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原则,考虑赋予犯罪嫌疑人沉默权,至少在法律上废除如实陈述的义务;切实保障律师帮助权,解决律师会见难、取证难、质证难,解决侦查技术不规范和滥用问题;严格规范审查起诉,确保疑罪从无,落实证据不足不起诉;努力实现公正性、中立性,保障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适当限制不公开审判的范围;完善刑事诉讼的救济程序,确保当事人的申诉权,加强重大冤假错案的纠错工作。

  

中国行政法治现代化暨依法行政课题需要重点突破。国务院《中国人权法治化保障的新进展》白皮书还指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人权法治化保障的重要环节。”中共中央党校张恒山教授认为,在依法行政中体现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应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各级政府行政权力运用必须于法有据,对各级行政官员强化培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中国法治现代化的智库担当


纵观当今世界各国现代化发展历程,智库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14年,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建立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体系,必须切实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充分发挥智库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胡敏强教授期待,在加强新型法治智库建设的基础上,为新时代中国法治现代化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是本次论坛研讨的落脚点,也是与会学者的普遍共识。作为首批国家高端智库的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李林教授建议,当代学者将法学理论研究同对策研究结合起来,在进行对策性研究时找到学术创新点,将法治理论探索向应用对策方面延伸,为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贡献智慧。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沈国明指出,新型法治智库建设不能人云亦云,要有独立见解;不能急功近利,应以是否转化为政策、是否能转化为远期发展战略作为评判根本标准。上海政法学院贾少学副教授也认为,新时代新型法治智库的立场应该是观察中国发展,并且善于运用中国法治的视角立足中国国情,积极从法治层面反映出一种规律性认知和研究模式。(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


文章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589期第4版,转载请注明出处,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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